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劳动关系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工会组织作为广大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调解中担负着重要职责。枣矿集团工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工作方针,强化源头治理,过程管控,精准施策,及时有效地把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始终把“重源头、强预防”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宣传普法到位”“主动监督到位”“风险分析到位”形成了“三位一体”多元化矛盾排查扫描闭环体系,及时将争议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

构建以“劳动争议协调组织+工会干部+‘枣红妆’女工队伍”为成员的普法小组,进基层、进区队、进车间、进班组,通过面对面解读、有奖竞答、制作展板(板报)、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制宣传教育月”、新《工会法》知识竞答活动,借助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维护自身权益。

加强监督是有效做好预防的关键,各级劳动法律监督员坚持关口前移,定期深入一线,对《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合同》等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履约情况通过职代会等形式进行公开。通过“日常走访”和“定向专访”的形式,协同法律、工资、信访等部门,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研座谈,倾听职工意见、建议,为职工答疑释惑,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变坐等援助为主动调解,努力把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起始阶段。

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监督渠道,利用枣矿官微、专线等渠道,联合接访日、“主席有约”等载体、匿名问卷调查等形式,保证了劳动法律监督的各项信息及时、快捷地上报至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发挥工会“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监督人”的作用,采取定期报告和及时报告的“双报告”制度,加强职工思想动态的收集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理,避免出现过多的劳动争议。
把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纳入工会重点工作,始终坚持与职工之家建设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纵深推进场所、平台、人员一体化建设,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建立了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协商调解、心理疏导、诉讼对接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并配齐设备、设施、系统等。积极将调解阵地向基层延伸,在权属单位建立了法律服务站、心理咨询站、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推动调解阵地下沉前移。
在此基础上,借助枣庄市总工会广泛的社会资源,与专业律师事务所合作,建设劳动争议调解、法律监督服务站,纳入地方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全天候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服务。


坚持“抓实体、布网络”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网络便捷、快速的优势,设立网上服务平台,实现了线上调解劳动争议、劳动法律监督功能及侵犯职工权益举报受理办理功能。开通“枣矿心声”民生服务窗口,在各基层单位推出“职工微声台”等13个线上平台和33个专线电话,积极构建线上法律咨询、心理咨询体系,提高调解效率。
构建“专业化”服务队伍

聘请外部专业律师、心理咨询师进驻服务中心,全天候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服务。同时,两级工会采取竞聘、推荐等形式,配齐配强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持证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人员,构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全员覆盖的专业化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调解服务队伍。
始终把调解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主线,统筹多方力量,灵活运用调解手段,加大考核力度,及时做好调解工作,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确保实现“事心双解”目标。


坚持公平公正的调解原则,建立诉前协调沟通机制,不断提高调解的公信力和工作满意度。统筹调解员、地方法院、律师等力量,同依法调解相结合、同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利益相结合,采用面对面调解、书面调解、在线调解等多种方法,以满足不同争议案件的解决需求,力争使争议双方在争议初始阶段完成化解,达到相互理解、化解矛盾、求得共识。
在复杂案件处置上,专业团队律师参与分析研判,从法律角度分析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同时也为公文起草撰写中涉及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等提供法律支持。心理咨询师通过有效的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化解当事人的抵触或对抗情绪,并通过心理分析,帮助当事人找到信访的真正原因和目的,更快速地掌握当事人的所思所想,找准症结所在,有效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达到“事心双解”。
坚持“建管同步、创争并举”的原则,分别制定考核办法、积分台账,评比选树在工作中善于创新、业绩闪亮、特色突出、工作优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深度总结和挖掘工作创新做法、典型事迹和工作成果进行表彰奖励。定期复盘总结在劳动争议调解过程中的亮点和问题,不断调优工作方法,推进工作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