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对枣矿集团矿井水集中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枣矿集团矿井水集中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
建设内容及规模:山东能源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在原富源电厂一期厂区的西南角建设枣矿集团矿井水集中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
项目总投资16374.27万元,建设矿井水处理站一座,处理工艺为“调节预沉池+预处理系统+三级CDRO系统+蒸发结晶干燥系统”工艺;将枣矿集团下属蒋庄煤矿、田陈煤矿、柴里煤矿等的矿井水处理后出水达到《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20]63号)、《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1 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以及富源电厂二期生产用水水质的要求,出水用作富源电厂生产用水,电厂检修时外排。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田陈煤矿;
联系方式:13346370009;
联系人:姜经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下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下载: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日起至本次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可通过上述网络链接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对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或采取电话方式进行沟通,提交意见表的公众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田陈煤矿
2023年1月13日